自治区“依法治藏深推进 巾帼普法乡村行”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堆龙德庆区举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妇联、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通知要求,5月21日,由自治区妇联、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共同举办的西藏自治区“依法治藏深推进 巾帼普法乡村行”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拉萨市堆龙德庆区色玛社区法治广场举行。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妇联、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拉萨市妇联等部门的同志参加启动仪式。堆龙德庆区相关单位代表、巾帼志愿者、乃琼街道色玛社区群众共计500余人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上,自治区司法厅、拉萨市妇联的领导致辞,指出,开展“依法治藏深推进 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全面依法治藏的具体举措。要求各地各部门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多措并举,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与普法有机结合,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法律宣传进村入户、深入妇女群众中,帮助她们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意识。
自治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次仁央金在讲话中指出: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和妇女工作,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着力解决事关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坚持把妇女儿童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不断完善法规政策,加大投入力度,为妇女儿童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依法治藏深推进 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的重大意义和肩负的重要使命。要强化部门联动,合力推动“依法治藏深推进 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普法重点落地。要多措并举,切实强化“依法治藏深推进 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的工作实效。
活动中,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胡朝钰律师围绕《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现场法律宣讲,用鲜活的实例引入,引发现场群众的思考,结合真实案例分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让参加活动的群众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了解法律法规知识。西藏哈呼曲艺社编排的法治小品、相声节目和歌曲舞蹈表演深受现场群众欢迎。他们将《民法典》中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小品、相声的形式演绎,使现场群众在文艺节目观赏中学到了法律知识,认识了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使用法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活动现场,滚动播放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双语宣传视频。自治区妇联、自治区司法厅、拉萨市妇联以及堆龙德庆区妇联、司法局等17家单位现场设立的宣传点和咨询台前群众络绎不绝,有的听现场工作人员的法律讲解,有的在现场咨询法律问题。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共5000余份(件)。参加活动的乃琼街道色玛社区村民尼玛央宗感慨道:今天在家门口聆听法律宣传,对日常生活中一些模糊的法律常识有了清晰的认识,明白了如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姐妹们结伴而来的羊达村村民卓嘎说:今天文艺演出主题突出,形式新颖,让我从中学到了如何使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和家人,参加活动收获很大。
“依法治藏深推进 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的启动,开启了我区普法工作新的篇章。下一步,自治区妇联将联合有关单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广大妇女群众对法律资源和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深化面向农牧区妇女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送到广大妇女群众身边,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真正实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