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第21期尼姑暨驻寺女干部培训班开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第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宗教工作一系列指示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尼姑增强爱党爱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促进“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5月6日上午,由自治区妇联、自治区宗教事务局、西藏社会主义学院联合举办的“全区第21期尼姑暨驻寺女干部培训”在西藏社会主义学院开班。自治区妇联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张莉蓉、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达瓦琼达、西藏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屯旺参加开班仪式,来自拉萨、日喀则、昌都、阿里26名尼姑暨4名驻寺女干部参加培训。
张莉蓉同志代表区妇联党组讲话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西藏已经进入了新时代,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各位学员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四条标准”,增进“五个认同”,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一要牢固树立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信念信心,自觉听党话、跟党走,为祖国的强盛富强、为西藏的繁荣发展、为家乡的美丽富饶发挥积极作用,作出更大贡献;二要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深刻认识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民族是命运共同体。通过学习示范带动广大僧尼参与反分裂斗争,增强对藏传佛教转世遵循“国内寻找、金瓶掣签、中央批准”的原则共识,自觉同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划清界线,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大事大非面前敢于发声、敢于斗争,在贯彻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坚定不移、坚决执行,自觉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三要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养。希望大家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党中央、区党委关于宗教工作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与学习“六史”结合起来,与爱国守法维护稳定结合起来,与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结合起来,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起来,自觉遵守培训期间的各项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听众安排、认真听讲、深入思考,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做好学习成果运用,有效带动寺庙尼姑加强学习、提高素养,更好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作用。
此次培训班,将分区内学习与区外学习两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