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新“两纲”解读丨支持促进家庭切实履行儿童养育的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 2021-11-02 文章来源: 中国妇女报
国务院近期颁布实施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儿纲”),增设了“儿童与家庭”这一全新的儿童优先发展领域。该领域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当前和未来十年我国家庭需求和主要问题为导向,以优化儿童发展的家庭环境、支持促进家庭与家长切实履行儿童养育的主体责任为宗旨,围绕强化落实家庭特别是父母履行养育儿童的主体责任,以及强化政府对家庭的支持保障两大主线,从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的作用,培养儿童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教育引导父母落实监护责任,树立科学育儿的理念,积极践行和传承好家风、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提升家庭领域研究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八项目标和九项策略措施。
一、增设“儿童与家庭”领域的背景和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并作出系列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家庭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家庭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是人们梦想启航的地方,也是儿童成长最自然的生态环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健康的家庭和合格的家长养育下成长是党和政府十分关注的重要问题。
二是回应广大群众和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家庭4.94亿户,家庭规模、家庭结构呈现出新的特点,家庭领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儿童家庭监护缺失的问题、家长育儿观存在误区的问题、亲子关系不尽和谐的问题等等。同时,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对妇女儿童的发展都提出了新要求。新儿纲新增“儿童与家庭”领域,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支持家庭的法律政策,提升家庭的发展能力,增强家庭、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调将“立德树人”作为家庭养育儿童的根本任务
新儿纲旗帜鲜明地将“发挥家庭立德树人作用”作为本领域的首要目标,提出要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这一目标既开宗明义,强调发挥家庭第一责任主体的作用,又明确提出家庭立德树人教育的根本任务和落脚点,即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德育是儿童全面发展中最本源、最重要的教育,德育还为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提供精神动力和价值引领。而家庭在德育中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显著的优势。与“立德树人”相一致,新儿纲进一步要求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好家风既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也是一个社会的价值缩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只有每对父母都能自觉建设、传承好家风,有意识地用好家风培养熏陶儿童,让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才能使社会主义新时代好家风不断发扬光大,一代代地传承下去。
三、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建立平等和谐亲子关系
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不仅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也有利于父母更好地言传身教。当前,一些家庭过分强调家长权威,对儿童主体地位和平等权利缺乏了解与尊重。新儿纲分别从“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保障儿童权利”和“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两方面,强调儿童是拥有自主权利的独立个体。在策略措施中新儿纲进一步强调,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保障儿童休息、锻炼、闲暇和娱乐的权利;尊重儿童的知情权、参与权,重视听取并采纳儿童的合理意见;鼓励儿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培育良好亲子关系,引导家庭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方式,增加陪伴时间,提高陪伴质量等。
四、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是确保政府支持保障家庭养育儿童策略措施系统性、长期性、稳定性、有效性的关键。新儿纲提出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的目标,并在策略措施中提出,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及实施,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同时,还提出规范提升家政服务水平,鼓励用人单位实施生育友好、家庭友好措施,优先支持保障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等举措。
五、积极发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动落实儿童养育主体责任
新儿纲提出“教育引导父母和其他监护人落实抚养、教育、保护责任,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科学育儿方法”和“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指导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强调增强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家庭落实监护责任的支持、监督和干预,根据需求为家庭提供指导和福利保障。为此,新儿纲提出95%的城市社区和85%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要求县以上人民政府依托现有机构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统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建立家庭教育信息共享平台,开设家庭教育指导课程等举措。未来十年,相关部门大力推动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一步规范家庭教育行业管理与服务,帮助广大家庭和父母获得高质量、普惠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六、加强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
家庭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需要理论支持,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践需要总结提升,目前我国家庭领域研究还不能满足发展的需求。新儿纲明确提出提升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充分发挥学术性社会组织作用,建立家庭领域研究基地,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设家庭教育专业和课程,培养壮大家庭领域研究队伍,提高研究水平。同时,强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家庭建设、家庭教育、家风培树等开展研究,及时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为家庭领域相关工作提供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