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两纲”解读 | 擘画新时代儿童发展和儿童事业的美好前景
发布时间:
2021-11-02
文章来源:
中国妇女报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又恰逢“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简称新儿纲),这是我国制定实施的第四个周期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新儿纲提出了到2030年我国儿童和儿童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从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和法律保护7个领域共设置了70项主要目标和89项策略措施,是指导未来十年我国儿童和儿童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立德树人,关系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关系国家前途命运。我们党历来重视以德育人,始终把德育摆在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将立德树人作为教书育人的根本。党的十八大把立德树人明确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新儿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将立德树人作为主线,贯穿始终,致力于将广大儿童培养成为建设社会现代化强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新儿纲在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并将儿童思想道德素养水平显著提升纳入总体目标。在“儿童与教育”领域,新儿纲提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主要目标,在策略措施中进一步强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儿童良好思想道德素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在“儿童与家庭”领域,提出通过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教育引导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植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宣传弘扬好家风并用好家风涵养熏陶儿童,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在“儿童与环境”领域,强调制作和传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文化产品、探索在网络空间开展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强儿童媒介素养教育等内容。新儿纲把坚持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作为基本原则,强调要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实现全面发展。针对儿童身心健康需要长期关注的问题和新情况,新儿纲在“儿童与健康”领域就降低儿童死亡率、提高健康素养和儿童体质、改善儿童健康服务公平性可及性,聚焦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出生缺陷防治、营养和超重肥胖、近视、龋齿、体质健康、心理健康等重点问题提出目标,并制定相应措施。新增“儿童与安全”领域,全面回应儿童安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降低儿童溺水、道路交通伤害等导致的死亡,保障儿童食品用品安全,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的暴力,防治学生欺凌和沉迷网络,完善伤害防控工作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在“儿童与教育”领域,新儿纲明确提出要“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在继续强调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提升学生智育水平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强调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的内容,明确提出要“坚持健康第一,深化体教融合,帮助学生磨练坚强意志、锻炼强健体魄”“改进美育教学,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和“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形成良好劳动习惯,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做好儿童工作,办好儿童事业,实现儿童更好发展,家庭、学校、社会都有责任。新儿纲除了在“儿童与教育”领域明确提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的主要目标和“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策略措施外,还在其他多个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家庭是人们开启幸福生活、放飞人生梦想的起点,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新儿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回应当前我国家庭面临的问题挑战和需求期待,增设“儿童与家庭”领域,从发挥家庭立德树人作用、落实监护责任、树立科学育儿理念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家庭履行主体责任的要求。同时,该领域还特别强调对家庭履职的支持保障,从支持家庭的法律法规政策、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对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支持、落实产假和生育津贴、探索实施育儿假等方面强化对家庭的支持。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已成为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提高家庭生育意愿和养育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三孩生育政策有效落地,切实加强家庭生育养育支持,新儿纲在“儿童与福利”领域明确提出“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托育机构和托位数量持续增加”,并制定相应策略措施。社会是协同育人的参与者,营造儿童友好的社会环境对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儿童友好是理念,更是实践,坚持儿童友好就是要充分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为儿童提供适宜的政策、空间、环境和服务。新儿纲通篇贯彻儿童友好的理念,在“儿童与环境”领域明确提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要求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进一步促进形成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网络已成为儿童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他们通过网络学习、娱乐,网络对儿童全面健康成长有着不可替代的显著影响。新儿纲在儿童与安全、教育、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从提供丰富的网络文化产品、营造良好网络环境、防治网络沉迷、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等多个维度提出目标,并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规政策,推动政府相关部门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监管责任,压实网络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网络素养教育等具体举措,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流浪儿童等困境儿童群体得到更多的关爱和保护。但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我国儿童事业发展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贯彻儿童优先原则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儿童权利的法治建设需要持续推进,基层儿童保护和服务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为全力保障儿童特别是弱势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在“儿童与健康”领域,新儿纲强调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儿童健康事业发展投入力度,逐步实现基本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加强对孤儿、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的健康管理,促进心理健康发展。在“儿童与教育”领域,提出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策略措施。在“儿童与福利”领域,从政策、服务、机制等多个维度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留守儿童等进一步织密织牢保护网底。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落实针对困境儿童和受暴力伤害儿童的强制报告义务,并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在“儿童与家庭”领域,将面向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支持和保障作为家庭政策的优先领域。在“儿童与环境”领域特别提出要为欠发达地区儿童、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安全合理参与网络提供条件。新儿纲更加注重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方面全方位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积极回应当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儿童监护以及性侵、拐卖、家庭暴力等问题,特别针对落实监护制度,禁止使用童工和保护未成年工,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儿童、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拐卖儿童、利用网络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出目标并制定相应策略措施。相信伴随纲要深入实施,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持续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我国儿童权益将获得更加全面的法治保障。总之,新儿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儿童和儿童事业发展擘画了美好前景。未来十年,要按照新儿纲提出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更加聚焦新时代儿童发展的新需求,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领亿万儿童勇担新使命、建功新时代!